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焦作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农转非申请指南如下,以下为必备条件的解析:
一、申请对象
1. 焦作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职工。
2. 农村户口的职工。
二、必备条件
1. "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":申请者及其配偶应当遵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,无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情况。
2. "有稳定收入来源":申请者需有稳定的收入来源,能够承担家庭生活费用。
3. "有合法住房":申请者需在焦作市区域内拥有合法住房,且住房面积符合当地政府规定。
4. "无违法犯罪记录":申请者及其家庭成员无违法犯罪记录。
5. "符合当地政府规定":申请者需符合当地政府关于农转非的相关规定。
6. "单位同意":申请者所在单位需同意其申请农转非。
7. "其他条件":根据当地政府规定,可能还有其他条件需要满足。
三、申请流程
1. "提交申请":申请者向所在单位提交农转非申请,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。
2. "单位审核":所在单位对申请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,确认是否符合申请条件。
3. "上报政府":单位将审核通过的申请材料上报当地政府。
4. "政府审批":当地政府根据申请材料进行审批。
5. "办理手续":审批通过后,申请者举报 -
1、在乡镇农机、水利、经营、林果、蔬菜、畜牧、养殖等部门第一线工作的职工。
2、在民政系统殡葬、精神病院、光荣院、福利院、烈士陵园工作的职工。
3、在农田水利系统从事农业技术推广、水库河道管理、水文勘测、农林灌溉、防汛抗旱、造林、护林、植保、育种工作的职工。
4、在市政工程建设系统从事公路建设与维护、市政基础设施施工与维护工作的职工。
5、在园林、环卫、旅游系统工作的职工。
6、获得市专业主管部门或区县委、政府奖励以上的人员。
7、获得国家或市自然科学、社会科学奖励、包含星火奖或与之同等奖励的人员。
8、录用或者过渡为乡镇机关的国家公务员。
9、普通高校农业户口自费生(包括高职毕业学生)。
10、乡镇重点支持发展,并达到年利税40万元以上的企业正副职领导成员。
11、其他专项农转非人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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